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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離死別27年 母子恨11天化解

自由時報 2008/05/23



多虧戶政主任、社工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大雅鄉戶政事務所主任陳麗卿和台中縣家暴中心社工陳月鳳鍥而不捨努力下,讓在戶籍上「死亡」19年的62歲林姓婦人「復活」;同時化解林婦大兒子27年來對母親拋夫棄子的恨,並願負起扶養責任。



沒有健保卡的林姓婦人在大雅鄉小吃店當洗碗工,小吃店結束營業,婦人四處借住瘦得像皮包骨,心肺功能衰弱又有支氣管炎,百病纏身被送往台中慈濟醫院,因無身分證、健保卡又身無分文,大雅鄉代孫玉鳳近日向陳麗卿求援。



陳麗卿透過電腦系統一查,赫然發現她71年被登記為失蹤人口,78年被台北縣戶政單位宣告死亡,因此必須先撤銷死亡宣告,但她先生83年去世,親人之中僅剩42歲的大兒子,打電話到其桃園縣戶籍地,得知兒子在中國。



本月11日大兒子返國後得知此事,12日便到大雅戶政所了解詳情,陳麗卿說,婦人的大兒子一到戶政所情緒起伏很大,一直表明不願意和「那女人」有牽扯,也娓娓道出27年來對母親的恨。



母親離家 弟弟過世



林婦是原住民,19歲嫁給大她近20歲的榮民,生了4個兒子,最小的一出生就送人,大兒子記憶中媽媽總是對他拳打腳踢,爸爸知道後就打媽媽,他因而一直懷疑自己不是媽媽親生的,15歲那年媽媽離家出走,棄罹患血癌的大弟不顧,大弟去世後,二弟又在火災中喪命,他開始離家自謀生路。



陳麗卿先請他吃便餐、勸他出面撤銷死亡宣告,就當做善事幫一個不認識的老人,大兒子懷著忐忑情緒,在陳麗卿及陳月鳳陪同下,到養護中心看媽媽,當社工問林婦:「這是誰妳認得嗎?」林婦不敢正視,騙社工:「他不是我兒子,他是我弟弟」。



僵持一會兒,大兒子說:「妳是不敢面對我,還是不認得我?」、「我是不是妳親生的兒子?」,林婦才不斷流著淚說:「你當然是我親生的,當初因為不堪你爸打才離家,並非不要你們兄弟」。



撤銷死亡 同意侍母



27年的心結終於解開,大兒子同意撤銷死亡宣告,以後每月還會分擔8000元的媽媽養護費用。經過一星期辦完相關手續,大兒子又告訴社工,也許媽媽當年有不為人知的苦,他願意每月再支付15000元生活費,安排媽媽回新竹娘家生活或住進養護中心。陳麗卿和陳月鳳11天來的努力終於有了圓滿結果,甚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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