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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夫外遇送走病妻 訴離婚不准

妻子重病成植物人,先生外遇產女,訴請離婚敗訴!


一名在科技業上班的吳姓婦人,因為免疫系統出問題,得了急性瀰漫性腦炎,類固醇治療後沒恢復,得像植物人一樣,臥病在床,先生前年找來外籍女看護,卻和對方發生婚外情,看護一懷孕,就把太太送出家門,並且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先生外遇在先,判不准離婚

根據瞭解,在科技業上班的吳姓婦人和先生有一對兒女,原本一家和樂,不過8年前婦人生了重病,這段期間,在金融業上班的先生,一邊忙事業一邊照顧家庭,因為過於忙碌,請了外籍看護,幫忙打理家裡,雙方還發生婚外情,先生不僅外遇,發現看護懷孕後,就把妻子送到安養中心,打離婚官司。

法官調查,發現男子外遇再先,過失較大,違背夫妻的忠貞義務,判不准離婚,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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